本人的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和每个阶段的研究方向会随时更新,可以登录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师资队伍介绍中的个人主页查看,网址是:https://cem.njfu.edu.cn/ShowJs.asp?id=536&x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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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博士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长期致力于我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的会计、审计与财务等问题,目前是深交所《证券市场导报》(CSSCI)匿名审稿人。截至2019年9月,本人已在《会计研究》、《审计研究》等权威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十多篇(持续更新,详见上述网站),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等项目多项。因此,本人专业背景、研究领域与我校二级硕士学科“企业管理”中的“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方向高度契合。同时,本人也指导会计专硕(MPAcc)。本人近期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以下几个方面:投资者实地调研对企业投融资活动的影响研究(本人主持的教育部课题);供应商/客户关系型交易与企业财务、会计行为研究(如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行为);企业获评纳税信用A级对其融资、创新活动的影响研究。此外,本人后续研究可能会涉及到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业绩报告说明会、管理层分析与讨论等方面的文本分析,即年报文本中所体现出的语气、语调(积极、消极词汇)等信息在资本市场上能够带来的诸多经济后果。
下面是本人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9YJC630223)主要研究内容。需要说明的是,本人对所带硕士生的研究方向或兴趣没有特别限制,只要是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及公司金融方面的问题都可以。
一、投资者实地调研对企业投融资活动的影响研究特点、意义
目前,欧美资本市场不予披露其投资者实地调研数据,而我国深交所则要求上市公司在其网站“互动易”中的“投资者关系”平台及时披露投资者实地调研信息。虽然投资者实地调研活动普遍发生于资本市场,但限于数据,目前有关投资者实地调研的研究文献非常匮乏,这显然与监管者对投资者实地调研公司治理功能的重要定位现状极为不符。再者,投资和融资活动对于宏观经济运行和微观企业发展至关重要,既有研究的理论基础是信息不对称和代理理论。而投资者实地调研所释放的生产经营、研发等丰富信息有利于缓解企业内外部信息不对称程度;包括机构投资者、分析师等在内的调研主体对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的监督则可以减少代理问题。从这个角度讲,投资者实地调研理应能够影响企业的投融资活动。鉴于投资者实地调研在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投融资活动在宏观经济和微观企业中的重要地位,故本论题的研究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概况来说,本论题研究的价值体现在:
1. 理论价值。主要包括:(1)拓宽了投资者实地调研经济后果研究的视角。限于数据的可得性,目前投资者实地调研的研究文献非常匮乏。既有国内外文献仅从市场反应、会计信息质量以及对分析师预测准确性的影响视角考察了实地调研的经济后果。本论题则基于信息不对称和代理问题视角考察了投资者实地调对企业投融资活动的促进作用,这与既往仅从投资者反应、分析师预测、企业管理层信息披露行为视角检验实地调研经济后果的研究具有显著的区别。(2)丰富和完善了国内外既有企业投融资行为的影响因素研究文献。既有文献普遍从财务信息质量、公司治理结构视角研究企业投融资活动,本论题则关注由机构投资者、分析师作为调研主体的实地调研活动及其披露的非财务信息能否对企业投融资活动产生影响,这实质性拓展了既有的投融资理论和分析框架。
2. 实际应用价值。主要包括:(1)本论题从促进投融资活动的视角考察了投资者实地调研是有利于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这对于管理层积极对待、重视投资者实地调研活动,做好实地调研的参观考察、互动交流等接待工作具有重要启示。(2)对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启示是,应通过“互动易”平台等渠道充分获取投资者实地调研中的企业生产经营、研发、战略等信息,据此做出相关投资、授信决策,并监督管理层行为,确保经济利益最大化。(3)鉴于投融资活动在宏观经济运行和微观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而投资者实地调研对其效率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建议监管部门应加强实地调研的规范管理力度,推动企业及时将调研信息发布到网络媒体。
二、供应商/客户关系型交易与企业财务、会计行为研究(如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行为)的特点、意义
对于作为新兴和转型经济体的中国而言,外部市场的不完善所导致的高昂交易成本促使企业转而选择建立在关系网络基础上的交易方式,即关系型交易模式。在诸多关系型交易模式中,依赖少数几个主要供应商、客户进行采购与销售活动的交易被定义为供应商/客户关系型交易。既有研究表明,企业会计行为在关系型交易模式与市场化交易模式中具有很大的差异。关系型交易模式下交易双方通过私下的渠道进行信息的沟通、交流,以规范双方行为。因此,一般不需要依赖高质量的公开信息对交易过程进行监督,从而不需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对公开信息的披露。在此情形下,企业公开的会计信息质量是否会受到供应商/客户关系型交易的负面影响?与此同时,长期稳定的供应商/客户关系型交易意味着供应链中交易双方的依赖程度不断加深,企业与供应商、客户之间会相互进行只能用于特定企业或价值链伙伴成员的关系专用性投资,为了避免投资损失、获取较高的预期收益,供应商、客户在关系专用性投资前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未来前景进行评估。鉴于会计盈余在企业与其主要供应商、客户签订和执行采购、销售契约的过程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基础性作用,那么,在企业有动机操纵会计盈余以迎合主要供应商、客户对企业未来前景的预期,从而激励其承担更多的关系专用性投资的情境下,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是否也会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普遍存在于中国商品市场的供应商/客户关系型交易和资本市场上高质量会计信息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使得本论题的研究成为一个重要而有趣的话题。同时,联系到我国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普遍较低的严峻现实,立足我国新兴加转轨经济下的商品市场情境,探索和检验独特的高强度供应商/客户关系型交易对企业信息披露决策行为的影响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基于上述考虑,本论题在系统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及理论的基础上,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以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披露的向前五名供应商、客户采销额占年度采销总额比例数据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供应商/客户关系型交易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包括盈余管理、会计信息可比性及会计稳健性)的影响,并进一步考察机构投资者持股、证券分析师跟踪及法制环境等微观、宏观外部监督约束机制对供应商/客户关系型交易与会计信息质量之间关系的影响。
三、纳税信用评级制度(获取纳税信用A级)对企业融资、创新活动的影响研究特点、意义
税收征管对企业发挥重要的公司治理作用,现有研究已验证强制性税收征管对企业发挥了“约束效应”。本人计划从柔性税收征管(纳税信用评级制度)这一新的视角出发,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柔性税收征管影响企业银行借款、商业信用融资及创新投入的“激励效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自2014年起,我国税务机关针对纳税企业的纳税情况每年评定其纳税信用等级,并对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包含融资激励措施)。本人目前和合作者已经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爬取了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纳税信用评级相关数据,计划深入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与纳税信用没有被评为A级的企业相比,纳税信用被评为A级的企业在银行借款、商业信用融资及股权融资等方面是否具有更大的优势,以及是否实施了强度更大的创新投入。显然,本论题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表现在:一是从纳税信用评级这一新的视角出发,研究了柔性税收征管对企业融资、创新的影响,这与既有文献仅关注强制性税收征管活动的政策效应具有显著区别;二是本人利用独特的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评级数据检验柔性税收征管机制的激励效应,这极大地丰富了既有税收征管经济后果研究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