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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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姓名: 1 缴清培养费; 2 交回研究生证和借阅证 3 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其中”推荐人”栏不用填写)。学分未修满都,不能申请答辩。提交成功后,使用 4 论文评审:大概需要两个月时间,此前请不要询问评阅结果;请登录GMIS查询评阅结果。同时研究生院网站上会公布评审通过、可以答辩的学员名单。 5 论文答辩:论文评审通过学员请提前两周与指导教师确定答辩日期,由导师委托答辩秘书在预定答辩时间前一周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领取有关材料,并于答辩过后一周内将所有材料交回研究生院。 6 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后登录管理信息系统完成(1)提交答辩结果(答辩秘书为成员,但不参加表决);(2)学位授予信息核对,否则会影响学位审核工作。 7 研究生院在每个学员来校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时打印一份个人成绩单,交给学员本人,请妥善保管,以便于以后使用,之后将不再提供个人成绩单或学习证明。 下面的表格是研究生离校前办理各项手续的凭证,请研究生本人认真办理并提醒相关经办人签字,作为研究生院发放学位证书前的依据。若未按以下各项内容完成,则不予发放学位证书,直至其办妥相关手续。
学位论文印刷格式请参照《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封面纸质请采用230g白色皮纹纸,胶订,请于答辩完一周内交至研究生院,论文电子文件发送到zyxwb@njf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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